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核发医疗器械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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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核发医疗器械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核发医疗器械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68号)的要求,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承担应急检验的医疗器械检验中心(目前认可的有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防治“非典”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应急检验及判定规则》(以下简称“应急规则”)进行检测合格,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凭合格检验报告发给“临时注册证”,产品可以生产、销售。现就“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凭“应急规则”检测报告及企业营业执照,发放“临时注册证”。

  二、“临时注册证”采用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纸样,“临时注册证”号的编排方式为:
  X1药管械(临时)XXXX2第XXXX3号
  其中:X1——注册机构所在地简称(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
     XXXX2——注册年份
     XXXX3——注册流水号
  临时注册证附有《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与证书同时使用。生产制造认可表的填写要求与正式注册证一致,但“产品标准”一栏填写:“依据应急检验及判定规则”。

  三、凡本通知发出之前,已经通过“应急规则”检测投入抗“非典”使用的产品,应立即按“国食药监械〔2003〕68号”及本通知要求,办理“临时注册证”。自2003年6月15日起,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临时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产品一律不得在市场销售、使用。

  四、持临时注册证生产、销售的产品仅限于防治“非典”期间使用,其截止期依国家对疫情控制的统一规定另行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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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外流重婚后,原夫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应由原夫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

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外流重婚后,原夫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应由原夫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的复函
最高法院


复函
云南省景东县景福人民法庭:
周兴荣诉黄文英离婚一案,据你庭来函,黄文英在婚后被拐卖至安徽省固镇县何集公社何集大队一队与他人重婚,因此你庭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将该案移送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该院于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地址不详,查无此人,
将案件退回。经你庭查准黄文英地址后,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七日再次将案件移送固镇县人民法院,并于一九八四年三月七日和五月六日两次去函催办,未得到回复。为此,向本院反映这一情况。
我们认为,本院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三日(64)法研字第91号《关于外流妇女重婚案件和外流妇女重婚后的离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中第三项指出:“女方外流重婚后,原夫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应由原夫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这一批复是根据外流妇女重婚后的特殊情况作
出的。妇女外流重婚后,原夫往往难以查知下落,为使原夫能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以及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精神,我们认为,对外流妇女原夫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仍按照上述批复,由原夫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为宜。因此,本案应由你庭受理。在审理中,需要
向黄文英进行调查的,可以要求固镇县人民法院给以协助。



1984年11月14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锦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锦州市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锦州市光伏产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锦州市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调度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引进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光伏产业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获得奖励。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项目,奖金额度为固定资产投资的1%;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含3亿元)的项目,奖金额度为1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含5亿元)的项目,奖金额度为1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金额度为200万元。按照“谁受益、谁奖励”的原则,奖金由市财政和受益地区财政各负担50%。

  第三条 奖金分配方式:单位引进的,奖金全部归单位,由单位按贡献大小分配给个人;个人引进的,奖金全部归个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引进的,奖金分配由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单位联合引进的,奖金分配由联合单位协商确定。

  第四条 项目竣工投产后,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持引资协议(或项目合同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付款凭证、缴税凭证等文件,向市光伏产业局提出奖励申请。市光伏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受益地区政府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兑现奖励。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引进资金不包括国家拨款、银行贷款、政策性资金和补助资金;涉及引进资金为美元的,按资金到位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本办法由市光伏产业局负责解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