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开展五日游活动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7:55:02   浏览:895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开展五日游活动的复函

国家旅游局


关于黑龙江省与俄罗斯开展五日游活动的复函
国家旅游局


(1992年12月26日 国家旅游局)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我局《关于扩大边境旅游,促进边疆繁荣的意见》,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你省黑河市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开展五日游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定中国国际旅行社黑河支社承办此项旅游业务,其它单位不得办理。
二、双方参游人员一律持用本国护照,不得持用代替护照的旅行证件,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三、我方参游人员必须是在黑龙江省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不得组织异地人员参游。审批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管理。如发生参游人员在境外滞留不归,要追究承办单位的责任。入出境行李物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居
民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办理。
四、对俄方参游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严防滞留不归及从事与来华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双方承办单位必须将各自参游人员组成团队,集体出入境。入出境手续按照两国互免团体旅游签证协议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参照《关于中苏边境地区开展自费旅游业务的暂行管理办法》(旅国际字(1989)第141号),加强对此项旅游业务的领导和管理,防止公费旅游、异地办照、滞留不归以及任意扩大参游范围等现象发生,使此项业务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1992年12月26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强化创建措施 建设“平安太华”

             林书设  吴初通


太华镇位于大田县西北部,东邻文江乡,前坪乡、均溪镇,西北与永安市接壤,北接建设镇,西南邻上京镇,共辖24个村委会,土地总面积249平方公里,现有户数8082户,总人口3.32万人。太华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多措并举,夯实基础,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建设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平安镇”,全镇真正形成了上下保稳定,人人奔小康的浓厚社会氛围。2004年被评为大田县综治考评一等奖。平安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太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太华”创建活动,按照建设“平安大田”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建设“平安太华”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它作为小康社会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检查验收实施细则,多次召开平安创建活动动员会和研讨会,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从各个层面和角度指导带动整个创建活动。同时迅速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把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调动了镇、村两级干部抓好该项工作的积极性。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镇综治办合署办公,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工作人员。在镇驻地,成立了一支由8人组成的专职巡逻队伍,配置了治安巡逻车一辆,办公室2间,做到制度上墙,人员到位,进行昼夜巡逻。各村、镇直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由“一把手”任主任的28个综治领导办事机构,并健全了“普法、帮教、调解、治保、巡逻”五支队伍,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镇司法调解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分队与镇派出所形成了强大的疑难矛盾纠纷和刑事治安案件快速反应处置体系,为保障全镇稳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镇政府在稳定工作中投入经费就达20余万元,专项补助政法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我镇的创建工作。
二、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在平安太华建设中,我们在全镇范围内着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控”格局,打得狠,打得犯罪分子闻风丧胆,防要防得严,防得犯罪分子难以下手,控要控得住,犯罪分子作案后难以逃脱,努力把太华建设成为“平安高地”。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调查,走访群众,从群众走访中发现线索的办法,摸清排查出我镇存在的犯罪行为,并积极寻求县公安局的支持,集中时间,人力给予严厉打击。1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领域的各项措施,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2是在镇驻地充分发挥110社会联动作用,把公安、巡逻队和群防群治队伍等各种力量统一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治安巡逻,加强了对全社会,全方位的控制;3是在各单位内部,健全了内保组织,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防”覆盖率达100%。在打击重点上,要紧紧把住“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对打击“六合彩”等区域性治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路线和耳目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活动,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和部位,开展重点整治,努力做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2004年,全镇共立各类案件69起,破51起,破案率73%,其中八类恶性案件5起,与去年相比下降10%,破4起,比去年相比提高25.2%。破年前隐积案和隐漏案2起。在“严打”中,利用出动宣传车,集日咨询、张贴标语、悬挂跨街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其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严惩罪大恶极犯罪分子的典型案件,共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营造了浓厚氛围,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震慑犯罪,为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量增多,社会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为此,镇建立了以党政领导统一领导,综治牵头协调具体动作,司法所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集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不断总结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把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利用综治网络,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结案。同时进一步完善村级调委会和企业、流动人口、行业各类调委会组织网络建设,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督查的办理制度,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坚持抓源头、抓苗头,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手段,理顺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要求,切实增强排查调处的针对性,实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矛盾问题的发生,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重大难纠纷不出县。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可能影响稳定的较大矛盾纠纷,都能及时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如仕坑村与上京镇煤业公司发生纠纷,由于年年开采煤矿,造成仕坑村饮用水困难,村民多次到上京煤业公司寻求解决办法,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仕坑村村民集体向镇政府反映。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上京煤业公司帮助协调,到仕坑村与群众促膝心谈面对面做思想工作,使双方没有发生正面矛盾冲突,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上京煤业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5万元解决饮用水困难,使纠纷顺利解决。同时镇党委、政府尤其是在执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关闭小煤矿的有关政策,全力维护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做出了积极的努力,2004年我镇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小煤矿关闭矿井工作,针对一部分矿主因建井投资回收不足或受高额利润的利益驱动铤而走险,欲启封硐口擅自恢复生产,将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煤炭行业的社会稳定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面对困难和压力,镇党委、政府和镇综治委及镇煤矿,树立大局观念,“舍小家保大家”。在思想上合心,在工作上合力,在行动上合拍,至始至终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本着宁可镇财减少收入,也要搞好关井压产保安全的宗旨,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挂包工区制度,组织镇应急分队和有关人员分组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先行,对个别思想上有抵触的硐主,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家中面对面进行恳谈,晓之于理、动之于情,赢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把苗头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为这一事关全国宏观调控目标的顺利实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镇没有发现假停假关和擅自恢复生产现象,没有一人一事因关闭而聚集上访、闹事事件,赢得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赞誉。2004年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3起,已调处3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2004年全镇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处置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事件,有效维护了全镇社会的安定稳定。
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实践中,我们感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必须坚持最广泛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开展了“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主要做法有:
一、抓好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近年来,随着我镇创安活动逐步推进,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逐年提高。据调查群众对我镇治安满意率达95%,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我们的主要做法:
  1、实行镇领导挂包文明安全村制度,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安全村活动的领导。挂片领导能经常深入村到农户调查了解工作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及时加以解决。特别是2004年9月份镇党委、政府组织人员对集镇街道进行清理整顿、疏通河道,遇到不明情况的群众阻拦,经过宣传教育,使道路和河道及时得到清理整顿。在清理活动中,共拆除违法乱搭盖房屋21座,清理河道1.5公里,现在道路宽了,河道通了,老百姓说路好走了,以后下雨也不怕房子被淹,通过整治得到广大村民的高度赞扬。
  2、扎实抓好三项基层综治创建活动。即创建综治合格单位、创建社会治安“九无村”和创建县级文明安全村活动。目前我镇被授予“综治合格单位”称号有5个村,实现“九无村”有9个村,创建文明安全村有23个村,覆盖率达91.6%。2004年来认真按照县综治委对基层综治创建活动要求,在半年、年终检查中对所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镇综治办备案,目前我镇较突出的治安问题基本得到整治。
  3、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根据省、市、县的部署,我镇积极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要求各村与农户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等活动,有效激发广大村民学法、守法热情,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广大村民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观念不断增强,村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民主自治能力。使农村各项事业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4、加强防范工作。开展以“一区两会三包”为载体的创建活动,逐步构建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1)健全以公安派出所覆盖全辖区的防控网络。根据全镇各村的分布情况,设置3个民警责任区,由公安干警为挂片责任人。(2)建立健全以群防群治队伍覆盖全镇的防控网络,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治保会、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做到人员、制度、报酬及办公场所的落实,近年来,村治保会、调解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制度合并办公,治保、调解主任报酬大村每人每月50元,小村每人每月30元。“两会”人员深入群众,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文明安全村各项措施。2004年来,村级治保组织提供线索破治安案件5起。村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62起,成功62起,成功率100%,起到了治安第一道防线作用。其次,各村都组建了治安巡逻队,学校成立护校队,开展公共场所的治安检查和巡逻,有针对性地抓好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路段的创建活动,把治安防范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人防、物防、技防。(3)以家庭为单位,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受益”为原则,以落实“包学习、包责任、包成效”为内容的责任书为载体,增强每个家庭的综治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家庭综治“三包”责任制的联络员,认真对本辖区内农户进行经常性督促指导,使治安防范工作常抓不懈。同时,大力开展周边联防、镇与周边乡镇、村与村定期不定期地召开治安联防协调会,互相沟通情况,协助调处各类边界纠纷,共同维护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镇始终把“两劳”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考评重要内容。2004年我镇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配合正在进行的“严打”整治斗争,在5月份,对全镇2003年来回归的“两劳”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和清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把好“五关”:一是“接茬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就着手建立档案,及时通知其所在村,督促各村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各村通过安排责任人与其见面座谈,签订帮教协议书,做到住址、犯罪性质、解教时间、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思想动态等六个清楚,从而使做好下一步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及时挽救;二是“安置关”。做到管就业安身,在及时为两劳人员落实责任田的同时,以搞好协调入手或帮助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或采取事先调查,了解他们一技之长,引导、支持他们自谋职业,靠勤劳致富,用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新生活,如仕坑村吴为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县畜牧水产局协调,招到太华兽医站工作任疫检员,工作认真负责,使集镇出售的猪肉100%得检疫,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肉,深受领导好评。2003年至2004年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共25名,已安置25名,安置率达100%。三是“帮教关”。做到管思想安心,落实回访制度,把做好思想工作作为搞好回归人员转化的突破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魁城村连善对因盗窃两次被劳教,回归后在家里闲呆。村帮教责任人在回访中了解到其因无业可就对新生活充分疑惑的思想状态,一方面做好他的思想工作,打消顾虑,稳定情绪,重树信心;另一方面找其家人商量解决其就业问题,由其哥哥出资帮他在城关开了一家茶叶经销店,如今他的生活越过越充实。现全镇已建立了112个帮教小组,共有帮教人员349人,每个刑事解教人员都有2名的责任人负责帮教。四是“监控关”。对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实行全面监控,列入公安派出所的重点管理,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五是“管理关”。采取组织管理、制度管理、住处管理、社会管理,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规范化。
  三、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1是中学、学区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继续聘请了派出所干警担任综治副校长和兼职法律教师,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法制教育和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今年来,综治副校长以及政法干警到中学和学区,为学生上法制讲座4场次,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2是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工作。落实了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整顿周边违禁事项,加强文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取缔了一家非法网吧,并规范了周边的生活日用品摊点。今年来校园无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3是以辍学生、失学生、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为重点,采取建立“特殊生”档案,以一帮一的形式,对其进行帮教。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合力,形成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四是广泛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3月和9月的“综治宣传月”和“法律宣传月”中,各学校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开展了《为了明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图片展览活动和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千人学生签名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
五、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我镇在平安建设中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要求贯穿于活动中,作出的决策部署符合法律的原则精神,采取的工作措施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求。在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进程中,扎实推进“法律下乡”“文艺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万家”“文化、友谊、法律三下乡”“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尤其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不被滥用,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各村单位不时适宜地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努力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民主法治环境。2004年我镇利用3月综治宣传月、大田一中“文艺送法下乡”、 “文化、友谊、法律”三下乡结对子、“法律服务进万家”、宣传平安建设的有效做法、经验典型等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12辆次,出专栏、墙报12期,张贴标语3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法律咨询3场,解答67人,到学校上法制课4场次,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真正把党委、政府的决策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声势 大、气势足、气氛浓的平安建设的氛围。
六、切实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创建主力军作用
在创建中,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稳定意识,使广大干部成为平安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我镇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远学任长霞,近学郑忠华等先进事迹,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断提升政法综治队伍的战斗力。创建来,我们着力强化了对政法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普遍开展了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这些举措不仅使政法综治队伍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而且在为民办事,为民服务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我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宗旨,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上和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舍得拿钱、拿人、拿时间,切实解决好后勤保障,先后共投入20余万元来保障公安干警的办公条件和其它所需经费,解决政法干警后顾之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坚强队伍。


关于印发《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3]84号




关于印发《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
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人民银行、林业局、旅游局、开发银行: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国务院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鉴于原国家经贸委的部分职能已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此将《计划》第6.7条中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的工作任务合并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附件:
  1. 国务院关于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
  2.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报批稿)

前 言

  滇池是云贵高原上的一颗明珠,兼有城市供水、工农业用水、旅游、航运、水产养殖、气候调节等功能,在昆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滇池地处昆明盆地的最低点,流域面积小、水资源量少、无过境水补给。流域内降雨集中,气候温和,日照时间长,蒸发量大。

  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加重了流域生态环境压力,水体受到污染,导致湖泊严重富营养化,滇池面临着水环境污染与水资源短缺的双重困境。

  滇池污染问题得到了国家及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九五”期间滇池被列为中国湖泊环境治理的重点。199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政府组织实施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至“九五”末期,在流域经济增长、人口增加的情况下,滇池污染迅速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生态系统被破坏的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治理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十分突出。

  编制《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目的是在认真总结“九五”经验教训、正确认识成绩和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科学决策、突出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目标、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有效推进滇池治理。
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市民和各级专家的意见,特别是吸收采纳了2001年“富营养化湖泊治理及湖泊管理昆明国际讨论会议”与会国内外专家的意见。在《计划》定稿阶段,又得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有关领导的具体指导,经昆明市市长办公会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审定,使《计划》更趋成熟。

  《计划》共分六章:总论、计划背景、计划实施方案、计划项目与投资、目标可达性分析、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计划》总目标为草海消除黑臭,外海基本控制水质恶化趋势。

  《计划》以可持续发展为总要求,坚持科学观、综合观、系统观,认真分析研究了滇池流域的经济、社会、文化、资源条件,从实际出发,确定了城市发展必须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环境效益优先的原则;坚持治理与管理并重,突出重点的原则和行政首长与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制的原则。《计划》提出了“污染控制、生态修复、资源调配、监督管理、科技示范”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理顺滇池污染治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高效、协调的组织体系。

  《计划》坚持综合治理,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工程治理为基础,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强化监督管理为保障,确保计划目标实现。突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突出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突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和湖滨带生态恢复与建设;突出内源污染治理。加强了目标的可达性分析,并提出政策、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坚韧不拔、扎实工作,使滇池明珠重放光彩。

  目 录


  1 总 论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原则
  1.3 计划范围与期限
  1.4 计划指标
  1.5 计划目标
  1.6 计划重点
  1.7 基本框架
  2 计划背景
  2.1 流域概况
  2.2 “九五”项目完成情况
  2.3 污染现状
  3 计划实施方案
  3.1 总量控制目标
  3.2 实施方案
  4 计划项目与投资
  4.1 项目与投资
  4.2 项目排序
  4.3 筹资方案
  5 目标可达性分析
  5.1 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
  5.2 主要计划项目预期效果分析
  5.3 目标可达分析
  6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6.1 组织实施
  6.2 监督管理
  6.3 责任追究
  6.4 公众参与
  6.5 成立滇池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6.6 政策与措施需求
  6.7 各部门职责

  1 总 论
  1.1 编制目的
  按国务院要求,1997年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执行。但由于“九五”计划编制时对治理高原湖泊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水质规划目标偏高,加上综合对策、资金投入、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落实不够,滇池治理未达计划目标。

  本计划的编制目的是在认真总结“九五”治理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一个科学、系统、切实可行的治理目标和五年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综合决策,以加快滇池治理步伐、加大治理力度,努力使滇池治理工作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为“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做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2 编制原则

  1.2.1 坚持城市发展必须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综合观、科学观。“十五”期间,按照《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滇池流域土地利用规划》和《滇池流域生态保护与控制规划》,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充分考虑人口、资源和环境相互协调的要求,“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

  1.2.2 坚持实事求是,环境效益优先的原则
  滇池水污染的控制与水环境的改善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计划项目的安排必须符合湖泊治理的规律,要注重目标的可达性及项目的可操作性,优先安排环境效益显著的项目和前期工作较充分的项目,体现能办的事马上办,让群众看到成效,树立信心。

  1.2.3 坚持治理与管理并重,突出重点的原则
  突出城市雨污分流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突出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大节水措施的推广力度;突出内污染源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和湖滨带生态恢复与建设。实行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强调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工程措施和监督管理相结合,以管理促进治理,确保工程实施效果。

  1.2.4 坚持行政首长与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制的原则
  滇池治理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一要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家主要负责各项工作的指导及相关部门的协调,云南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负责滇池治理的组织实施,各县、区、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污染控制、生态恢复及监督管理。二要有切实可靠的技术保障,实行技术领导责任制。组成技术领导班子和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行政首长领导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3 计划范围与期限
  1.3.1 计划范围
  计划范围含滇池水体在内的滇池全流域,面积2920平方千米,涉及西山、官渡、呈贡、晋宁、嵩明五个县区的38个乡镇,以及五华、盘龙两个城区,详见滇池流域行政区划图。

  1.3.2 计划期限
  计划期限:2001-2005年
  计划基准年:2000年
  1.4 计划指标
  1.4.1 水环境质量指标
  滇池湖区及出入湖河流水质指标:TP(总磷)、TN(总氮)、CODMn(高锰酸盐指数)。
  1.4.2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TP、TN、CODCr(化学需氧量)
  1.5 计划目标
  总目标:2005年草海消除黑臭,外海基本控制水质恶化趋势。

  水质目标:在平水年景条件下,草海消除黑臭,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浓度低于2000年水平;外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浓度低于2000年水平。

  总量目标:在平水年景条件下,2005年主要水污染物入湖总量在2000年现状基础上削减20%以上。所有新建、扩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具有除磷脱氮工艺的二级或二级强化处理工艺。

  考核指标:①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以上。
       ②城区垃圾清运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③沿湖村镇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率达60%;
       ④流域内水土流失整治面积300平方千米;
       ⑤湖滨带生态恢复与建设3.3平方千米以上,建立草海水生生态示范区3平方千米;
       ⑥滇池沿湖周边2千米范围内禁止或限制使用农药和化肥,流域其它范围限制使用。

  1.6 计划重点
  1.6.1 工作重点
  巩固和扩大点源污染治理成果。
  城市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入湖河道整治、节水及污水资源化。
  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湖滨带生态恢复与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内源污染控制。
  监督管理。
  1.6.2 改善重点
  草海水体消除黑臭。
  九条入湖河道基本消除黑臭, 所有入湖河流基本杜绝垃圾入河现象。
  1.7 基本框架
  按“污染控制、生态修复、资源调配、监督管理、科技示范”的方针编制。

  2 计划背景
  2.1 流域概况
  滇池流域位于云贵高原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2_0_229′—103_0_201′北纬24_0_229′—25_0_228′,地处长江、红河、珠江三大水系分水岭地带,流域面积2920平方千米,整个流域为南北长、东西窄的湖盆地,地形可分为山地丘陵、淤积平原和滇池水域三个层次。山地丘陵居多,约占69.5%;平原占20.2%;滇池水域占10.3%。

  滇池流域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7℃,平均降雨量953毫米,年平均蒸发量1409毫米,具有低纬山原季风气候特征,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冬干夏湿、干湿分明。

  流域内自然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次生植被以云南松及华山松为主,森林覆盖率48.9%。

  滇池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位于昆明市西南,属断陷构造湖泊,是云贵高原湖面最大的淡水湖泊,滇池在1887.4米高水位运行下,平均水深5.3米,湖水面积为309平方千米,库容15.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9.7亿立方米,扣除多年平均蒸发量4.4亿立方米,实有水资源量5.3亿立方米。滇池水域分为草海、外海两部分,现由人工闸分隔。草海位于滇池北部,外海为滇池的主体,面积约占全湖的96.7%。草海、外海各有一人工控制出口,分别为西北端的西园隧道和西南端的海口中滩闸。据滇池水利志记载,1969年到1978年间围海造田约34950亩,使滇池湖面积缩小23.3平方千米。

  注入滇池的主要河流有二十多条,水量较大的有盘龙江、宝象河、新运粮河、老运粮河、船房河、大清河、洛龙河、捞鱼河、梁王河、柴河、大河、东大河、古城河、护城河等。滇池水经螳螂川、普渡河流入金沙江。

  滇池全流域均在昆明市辖区内,包括昆明市五华、盘龙两城区和西山、官渡、呈贡、晋宁、嵩明五个区县的38个乡镇,2000年滇池流域内户籍人口220万人。

  2000年昆明市国内生产总值625亿元(现价),比1980年翻3.3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3000元,比1980年翻3番。“九五”末期,财政总收入119.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56.3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8%和16.3%。2000年主要经济指标约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2.2 “九五”项目完成情况

  2.2.1 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2000年底,滇池原《计划及规划》提出的84个项目,已完成60项 (含49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还完成了《计划及规划》外的项目5项,开始实施的17项,尚未动工的7项。共完成投资25.3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投资21.2亿元,在建项目完成投资4.1亿元。见表2-1。

  “九五”期间,通过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滇池流域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建成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6.5万吨/日;完成滇池北岸截污工程,设计截污能力30万吨/日;完成盘龙江中段、大观河等河道截污疏浚工程;完成草海底泥疏浚一期工程;采取滇池蓝藻清除应急措施;部分区域实施了工程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滇池面山森林覆盖率达到32.9%。

  为贯彻实施《滇池保护条例》,建立了滇池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取缔养鱼网箱5000多个、滇池机动捕鱼船1170多只、滇池面山采石点50多个。1998年10月1日起在滇池流域禁止销售和限制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并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以确保排污设施正常运行,促进节约用水。

  “九五”期间未完成的续建项目投资为14.23亿元,其项目和内容见表2-2。

  表2-1 滇池治理竣工项目表

  表2-2 “九五”期间未完成的续建项目表(“十五”继续实施)

  表2-2 “九五”期间未完成的续建项目表(“十五”继续实施)(续)

  2.2.2 “九五”治理基本评价

  由于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在昆明市经济增长、人口增加、污染负荷加重的情况下,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滇池污染迅速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过“九五”期间的综合治理,“九五”与“八五”比较,草海、外海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下降22%、28%;草海透明度由0.34米提高到0.47米;草海的砷和重金属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砷的浓度由劣Ⅴ类水质标准变为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滇池流域工业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主城区旱季污水处理率超过60%,草海水体黑臭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2.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缺乏综合对策。滇池水污染是滇池流域资源、生态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集中表现,从根本上解决滇池污染问题,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通过实施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等多种手段加以综合治理。但是由于对此项工作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缺乏充分的认识,防治工作存在“单打一”现象。

  ⑵认识不足,目标偏高。滇池是我国污染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的湖泊之一,但统计、监测、研究基础环节薄弱,原规划目标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对滇池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治理难度估计不足,规划目标偏高。

  ⑶抑制滇池富营养化加剧的技术手段和综合管理措施还未跟上。目前,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技术仍是世界性的难题,抑制蓝藻爆发和根治富营养化的可用技术缺乏。

  ⑷部分项目建设滞后,制约了整体效能的发挥。污水处理厂、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河道综合整治等一些关键性的大项目建设明显滞后。

  2.2.4 面临的主要困难

  ⑴资金筹集困难、投入不足。滇池的治理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按目前的情况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难于满足资金的需求。

  ⑵水资源严重缺乏。滇池流域水资源缺乏是滇池水质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已从五十年代的900立方米降到目前的300立方米,流域水资源的平衡靠径流水、生产生活污水、农田回归水重复利用。

  ⑶人口机械增长过快。生活污染是近年来滇池的主要污染来源。昆明市建成区面积是流域面积的5%,但所输出的污染物量占全流域污染物总量的50%以上。统计资料表明,“九五”期间,流域户籍人口以每年2%的速度增长。若不加控制,届时滇池人口压力带来的水环境压力将更加沉重。

  ⑷城市排水系统不配套。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未建成,严重制约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效率的发挥,特别是雨季径流水使河道中污水稀释、污水量增大,致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率降低。

  ⑸滇池沿岸经济发展使滇池水环境面临严峻形势。滇池沿岸工农业生产、生活、旅游等人为活动严重干扰滇池生态环境。湖滨土地过度开发,导致湖滨湿地丧失殆尽,使湖泊失去了天然屏障,生态环境极度脆弱。

  ⑹面山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由于开矿、采伐等原因,导致植被破坏。近年来水土流失整治虽有进展,但新建林尚处于中幼林期,郁闭度低,大河、柴河流域仍有成片荒山,特别是滇池南部磷矿开采区因水土流失造成面源污染的现象较为严重。

  2.3 污染现状
  2.3.1 水污染现状
  2000年进入滇池的污水总量为2.4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污水1.8亿立方米,约占污水总量的75%。
2000年产生的污染物中,生活源所含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为32494吨、9835吨、796吨,面源所含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为23011吨、3786吨、662吨,工业源所含的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为6944吨、534吨、28吨。

  2000年污染物入湖总量为:化学需氧量43960吨、总氮10940吨、总磷1320吨。

  2.3.2 入湖河流水质现状

  在进入滇池的二十多条主要河流中,多数河流流程短,天然补给水少,不流经城市的河流在旱季几乎断流,农村垃圾倾倒入河的现象较为严重。流经城市的河流因接纳城市生活污水,河水发黑发臭,水质远超地表水Ⅴ类标准。

  在14条纳入监测的入湖河流中,用主要污染指标进行评价,劣于Ⅴ类水标准的有10条,占71.4%;达到Ⅳ类水标准的有2条,占14.3%;达到Ⅲ类水标准的有1条,占7.1%;达到Ⅱ类水标准的有1条,占7.1%。入湖河流以总磷、氨氮、生化需氧量为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河流是:枧槽河、明通河、采莲河、盘龙江、乌龙河、船房河、新运粮河、老运粮河、西坝河等。

  2.3.3 滇池水质现状
  滇池的主要污染类型为严重的富营养化。七十年代滇池无论草海还是外海水质均为Ⅲ类,八十年代初期水质逐渐被污染,九十年代迅速恶化。近30年来水质从Ⅲ类下降到劣Ⅴ类,外海从八十年代的富营养化发展到九十年代的严重富营养化,草海异常富营养化。

  草海 2000年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与Ⅳ类水质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25%、100%、100%,其年均值超标倍数分别为0.25、16.0、16.7倍。

  外海2000年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与Ⅲ类水质标准比较,超标率分别为8.3%、100%、100%,总氮、总磷年均值超标倍数分别为5.5、9.9倍。

  3 计划实施方案

  针对前阶段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今后面临的主要困难,提出滇池水污染综合防治方针:“污染控制、生态修复、资源调配、监督管理、科技示范”,分期分块安排计划项目。

  3.1 总量控制目标
  总量目标的实现是水质目标实现的基本保障。要达到计划水质目标,必须在2005年以前将污染物入湖总量控制在比2000年入湖量减少20%以上的水平,即在平水年景下入湖化学需氧量要控制在35170吨以下,入湖总氮要控制在8750吨以下,入湖总磷要控制在1060吨以下。见表3。

  表3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3.2 实施方案
  3.2.1 污染控制
  采取总量控制手段,控制城市生活污染源、企业污染源、面污染源、内污染源。按照2005年预测的污水量及污染物量,分析入湖途径以及可控条件,制定“十五”期间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⑴城市污染控制:控制流域内城市发展规模,重点发展流域外安宁、嵩明和宜良次级城市及一批明星小城镇,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导向,使流域内人口及相关产业向外流域转移,达到控制新增城市污染,减轻滇池流域环境负荷的目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坚持排污干管等基础设施先行,必须建立完善到户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十五”期间重点抓好城市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加快小区分流接管进度,基本形成主城区雨污分流的管网体系,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分批实施九条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使城市污水直接截入污水处理厂,不再进入河道,改善河道景观,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作用。

  完成在建世行项目,新增2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8万吨/日后,流域内污水设计处理能力可达到66.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挖潜改造,提高处理深度,增加处理能力。

  ⑵面源污染控制:拟在沿湖15个乡镇全面启动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生态环境。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每个县建设2个以上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村的要求;通过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解决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推广科学施肥技术,解决种植业过量施肥问题。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沿湖周边2千米范围内禁止或限制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流域其它范围限制使用。

  ⑶企业污染控制: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结合控制中心城市规模的要求,加快昆明市生产力布局和滇池流域内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之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充分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流域内禁止发展重化工业,对一些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复建设、亏损严重的企业,按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实施关、停、并、转、迁。基本实现昆明市产业合理布局,使流域内的工业在较好的社会环境、自然与资源条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污染实施全过程控制,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滇池流域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对主要排放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总量控制;严禁在湖滨生态控制区新建任何排放污水的企业。湖滨生态控制范围及要求应尽早制定并实施。

  建设高浓度有机废水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以解决昆明地区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及危险固体废弃物带来的特殊环境问题。

  ⑷内源污染控制:继续实施草海、外海部分区域底泥疏浚,开展外海湖面蓝藻清除及水葫芦综合利用等多种措施,清除湖内污染物。

  3.2.2 生态修复

  在湖滨带将3.3平方千米的鱼塘、水塘、水淹地等还湖,有计划地建设湖滨带生态系统,开展湿地建设示范。

  在草海和外海部分水域实施水生生态修复项目。

  实施滇池西岸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沿湖公路以东的湖滨土地逐步用于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改善滇池西岸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控制工程主要包括滇池面山绿化、大河、柴河等流域水土流失整治、松花坝等重点水源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等。

  3.2.3 资源调配

  资源性缺水是滇池流域长期存在的问题,加强水资源联合调度,供水、排水、节水、治水、中水回用、调水统筹运作,开源节流,大力推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回用,使污水资源化。

  计划在“十五”期间,实施节水及污水资源化工程,编制年度用水计划,推行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措施,加大节水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节水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制定用水定额、严格用水计划考核、推广节水器具、提高水价、抄表到户、超量加价等办法控制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提倡水资源重复利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加大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十五”期末力争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

  力争实施板桥河—清水海引水济昆工程。加快金沙江引水补给滇池生态用水的前期工作进度。

  3.2.4 监督管理
  依法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权,将具有一定规模的排污企业纳入环保统一监督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强化环保一票否决权,计划设环境监督管理和公众参与两方面的项目。

  进一步完善滇池保护法律法规与地方标准,建立和健全滇池监督管理体系、总量监控系统、滇池水质与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建立入湖河道管理目标责任制,加强河道管护,有效控制河道污染。

  建立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信息中心,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提供公众掌握信息和参与的途径,为社会监督提供条件。

  3.2.5 科技示范
  “十五”期间,在实施好“滇池蓝藻水华控制技术研究”及“滇池流域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的力度。

  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及系统性,以工程技术示范为先导,在编制好滇池沿岸湖滨带生态调查与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规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好滇池部分湖滨带生态恢复与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建设工程。加快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工作。

  开展滇池流域环境承载力、城市规模控制等政策法规研究。

  因地制宜,开展河道减污、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水深度处理、分散污水处理、生物治理等的技术示范。

  4 计划项目与投资
  4.1 项目与投资
  计划项目按污染控制、生态修复、监督管理、资源调配与科技示范五类安排,共26项,投资总额77.99亿元,见表4。
  第一类:污染控制项目10项,投资42.33亿元。
  第二类:生态修复项目6项,投资19.63亿元。
  第三类:资源调配项目2项,投资11.70亿元。
  第四类:监督管理项目4项,投资1.33亿元。
  第五类:技术示范项目4项,投资3.0亿元。

  4.2 项目排序
  项目按重要性排序为:
  ⑴城市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深度处理、节水及中水回用;
  ⑵城市九条入湖河道综合整治;
  ⑶湖滨带生态建设与恢复、滇池草海水生生态系统恢复;
  ⑷滇池底泥疏浚;
  ⑸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滇池周围面山绿化及水土流失整治工程;
  ⑹外流域引水工程。

  根据项目环境效益和成熟程度,将项目分成特优先项目、优先项目、一般项目三个等级,结合资金筹措分期分批逐项实施。

  特优先项目(**)共16项,投资64.86亿元。
  优先项目(*)共4项,投资3.93亿元。
  一般项目共6项,投资9.20亿元。

  环湖截污工程在充分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按程序上报,经批准后尽早组织实施。

  4.3 筹资方案
计划实施项目共需77.99亿元。由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国家给予适当支持。同时积极争取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缺口资金。

  表4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项目总表

  表4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项目总表 (续)

  表4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项目总表(续)

  表4 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实施项目总表(续)

  注:①“**”表示特优先实施的重要项目。“*”表示优先实施的重要项目。
    ②“△工作责任单位”指牵头做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
    ③“☆”表示此项目因工程量大,周期长,预计要跨入“十一五”计划才能完成,待专项报国家计委。

  5 目标可达性分析
  5.1 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
  ⑴首先要抓好城市规模控制,严格按照《昆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控制城市规模和人口增长。要充分考虑滇池对昆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进一步调整产业布局,在滇池流域外发展次级城市和小城镇,实施网络化城市建设构想,以减轻滇池流域内人口对生态环境的压力。

  ⑵中央的资金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云南作为西部边疆少数民族省份,要抓住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重点这一西部大开发历史性机遇,争取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积极做好计划项目的科学论证及前期工作,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合理建设工期,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⑶建立稳固的管理体制和有力的监督机制。通过综合决策、科学管理、有效监督,以确保计划项目按期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实现计划预期目标。

  ⑷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手段,使广大市民了解滇池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关心和支持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使保护滇池成为全民的共识和行动。

  5.2 主要计划项目预期效果分析
  5.2.1 工程项目效果
  ⑴污水处理厂:2002年世行项目完成后,可以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日,按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率计算,预计每年可去除化学需氧量6720吨、总氮770吨、总磷70吨,占计划削减量的19-54%。
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完成后,污水日处理能力增加8万吨,按目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计算,预计每年可去除化学需氧量2440吨、总氮280吨 、总磷25 吨,分别占计划削减量的7-20%。

  ⑵排水管网改造与建设:雨污分流能够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的进水浓度,提高处理效率,加大对污染物的去除量。当雨污分流率为80%,相当于每年多去除化学需氧量3700吨 、总氮1530吨 、总磷240 吨,分别占计划削减量的30-66%。

  ⑶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实施后,沿湖村镇与湖滨环境将明显改善,预计减少因过量施肥造成的氮流失130吨、磷流失10吨,分别占计划削减量的3-4%。

  ⑷九条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九条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的实施,虽不直接去除污染物数量,但使城市污水直接截入污水处理厂,不再进入城市下游河流,将有助于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的提高,并使河流景观有明显改善。

  ⑸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氮除磷项目: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氮除磷项目的实施,可使污水处理厂对氮磷的去除率各提高10个百分点。

  ⑹水土流失整治项目:水土流失整治按小流域整治初步设计中的效益估算,项目实施后,每年可以保土60-90万吨,保水3000万吨,相当于分别减少总氮280吨、总磷24吨,减少的比例分别占计划削减量的7-9%。

  ⑺面山绿化项目:面山绿化项目实施后,滇池环湖区新增森林面积12792公顷,可减少泥沙流失19万吨,预计减少总氮75吨、总磷6吨 ,占计划削减量的2%。

  ⑻湖滨湿地生态恢复建设:建设湖滨湿地可以截流部分入湖污染物,为水生植被恢复创造条件,为水生动物提供栖息地,恢复湖泊自净能力,协同改善水质。预计每年可以减少入湖化学需氧量790吨、总氮110吨、总磷10吨,分别占计划削减量的3-6%。

  5.2.2 监督管理与科技示范项目效果
  监督管理与科技示范项目是工程治理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基础与前提。

  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完善滇池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与地方标准,是实现对滇池依法保护、有效监控的基本保障。

  总量自动监控项目是政府掌握入湖污染物总量、监督治理设施运转效果的手段,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入湖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及各种治理设施的作用得到客观准确的评价。

  科技示范项目是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前期工作、提升治理技术水平、跟踪指导治理工作、提高治理项目投资环境效益的保证。

  5.3 目标可达分析

  计划中的各有关项目对削减污染物入湖总量、改善滇池水质都将发挥积极作用。考虑到污染治理工程的系统性和环境效益的滞后性,计划项目应争取按步骤尽快实施。

  5.3.1 总量目标

  2005年,计划项目完成后,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入湖量减少20%的目标可以达到。

  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效率、九条入湖河流整治项目是总量目标实现的关键项目,项目实施后预计污染物削减量约占计划削减量的70%左右。

  生态农业的推广、水土流失整治、湖滨带生态建设与恢复等项目完成后,估计污染物削减量虽不足计划削减量的20%,但能提高滇池的自净能力,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与湖泊水质的恢复,且运行费用较低,实施后将长期发挥作用。

  5.3.2 水质目标

  水质目标的实现必须以总量目标的实现为前提,水质目标的实现与项目的完成期限、与湖泊的生态环境改善及监管力度密切相关。

  由于污染治理工程所固有的环境效益滞后的特点,使得“十五”末期水污染总量控制目标虽能按计划实现,水质目标却可能滞后达标。也由于部分项目的完成期限可能延长到“十五”以后,因此“十五”期末对水质目标的考核以定性指标为主。

  6 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6.1 组织实施

  本计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以及“云南省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云南省省长为省政府治理滇池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对滇池水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实施,第一责任人是昆明市市长。

  昆明市人民政府成立滇池保护委员会,按照“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赏罚分明”的要求,将滇池综合治理纳入省、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市计委编制实施“十五”计划的年度计划,滇池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计划,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市属有关部门及滇池流域各县(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云南省建设厅要加强对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计划制定和实施的组织指导。

  6.2 监督管理

  在昆明市政府和滇池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统一规划、监督管理。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及实施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监督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入湖污染物总量及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分年度分阶段公布项目的实施、污染控制和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每5年进行滇池水环境状况调查,2002年组织第一次调查。

  由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实施监督监测。对滇池水体、饮用水源地、主要入湖河道、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泵站、垃圾处理厂、排污企业等所有污染源实施统一监督监测。监测计划由监测单位编制,报环保部门审批后实施。

  工程项目实施业主负责制,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坚持管理者、实施者、监督者三者分离及审计监察制度。

  建立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投资机制、运营机制和收费价格机制。水污染防治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拓宽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一是在实施工程项目时要统筹考虑资金筹措、运行机制、成本效益等问题,把工程建设同管理改革结合起来。即,在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时,要同时制定并实施筹资、管理、运行的改革规划。二是制定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加大征收和管理力度,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增强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融资能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水污染治理项目。同时,还要加快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对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其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不予立项。三是要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投入水污染防治,推进污染治理企业化、

  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四是要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在制定并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时,要认真研究制定水的价格方案,逐步建立一种用水要花钱,多用水要多花钱;排污要花钱,多排污要多花钱的合理机制。科学合理确定用水定额,促进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等节水措施的落实,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资源化率。

  6.3 责任追究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多种形式的执法监察推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自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及时对治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组织互检和联合执法监察,相互促进。二是正面宣传与案例警示相结合,对认真履职和执法效果显著的,要宣传表彰,对于不执行国务院批复意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三是把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与阶段目标责任的检查相结合,确保每一阶段目标的实现。四是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治理目标实现、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出色完成任务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4 公众参与

  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治理滇池重要性的认识,讲清滇池保护治理与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让群众认识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对“十五”计划的目标和各阶段的措施都有所了解,从而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使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使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共同营造保护治理滇池的社会氛围。

  要公示有关部门职责,定期公布滇池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工程进展、运行情况与效果、滇池及入湖河流水质情况,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把管理者、实施者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新闻媒体要对污染滇池的行为加强监督,宣传要实事求是,以正面宣传为主,注意舆论导向,鼓舞人民群众对治理、保护滇池的信心。

  6.5 成立滇池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昆明市滇池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政府将充分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使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咨询专家由昆明市政府聘任。

  6.6 政策与措施需求

  滇池的严重富营养化除自然条件的制约外,与流域内人口剧增、经济快速发展、资源过度开发密切相关。在昆明市城市化进程中要充分考虑滇池对昆明城市发展的制约因素,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来保证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立湖泊湖滨生态保护区的相关法规,并允许将退田还湖涉及的耕地面积从基本农田中撤除。

  (2)在滇池流域外发展中小城镇,加大次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次级城市与主城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利于转移主城区的人口及相关产业,有效控制主城区规模。

  (3)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创造条件使污水处理等治理设施实现市场化运营。

  (4)鼓励开发商开展生态小区的建设。

  (5)建立技术导向政策,鼓励清洁生产技术、先进治污技术、污水资源化与节水技术、生态修复技术的推广运用。

  (6)深化滇池流域内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规划,积极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严格限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发展。在沿湖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

  (7)严格磷矿开采的管理审批权,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力度及监督力度。

  (8)进一步落实环保一票否决权。

  6.7 各部门职责
  为保证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确保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职责如下:

  国家计委:
  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一些需国家支持的项目,会同财政部落实国家补助投资的资金来源,并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年度投资计划的指导和督促。

  国家经贸委:
  指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计划的实施。在制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时,把那些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小化工、小印染等列入目录。

科技部:
负责指导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工作。

财政部:
  指导并监督《计划》确定的项目资金的落实,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加强有关收费资金的管理。

  国家土资源部:
  指导并监督滇池流域内土地利用与开发,严格管理沿滇池地区的土地利用与开发。

  建设部:
  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工程的前期准备、招投标和工程质量,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滇池流域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指导并监督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和促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企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促进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的良性循环。

  交通部:
  指导并监督有关航道整治、水上运输船舶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

  水利部:
  指导并监督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水土保持、清淤、小流域综合治理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农业部:
  指导并组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农业建设、集约化大型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控污示范、有机肥产业化示范、专家施肥示范等环保项目,进一步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底数,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科学研究,提出面源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流域农药和化肥管理计划,逐步实行农药化肥使用记录和许可使用制度,对化肥农药施用方法和耕作方式等提出管理要求。提出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管理的措施。

  国家林业局:
  负责滇池流域的防护林带建设、湿地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恢复、保护和建设的工作。

  国家旅游局:
  指导并监督宾馆饭店、水上餐厅等旅游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

  国家环保总局:
  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水质状况,组织水环境状况调查,统一组织规范性监测,协调解决流域重大环境问题,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做好检查和向国务院的报告工作。